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诉讼指南

内黄县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内黄县人民法院“夏季雷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10 15:18:30


各庭、室、科、队:

现将《内黄县人民法院“夏季雷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内黄县人民法院

              2017年5月10日

 

内黄县人民法院

“夏季雷霆”专项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策部署,确保我院在2017年年底之前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奋斗目标,决定自2017年5月10日至7月31日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执行活动,举全院之力,狠抓执行办案第一要务,强力推进执行工作,坚决维护司法权威,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省高院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法院执行工作会议和省高院执行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为标准,以创建“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为重要抓手,紧紧围绕“三升四降”工作要求,通过专项活动的开展,执结一批“骨头案”、“钉子案”等疑难案件,化解一批信访问题,打击一批典型老赖,切实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和执行标的到位率,确保年底全面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

二、活动目标

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活动,使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预执行现象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情形逐步消除;终结本次执行的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法院执行权威进一步树立,司法公信力进一步增强。

三、工作任务

(一)清理未结积案。2017年1月1日前立案的超期未结案件进行重点清理;对2017年1月1日后立案的未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强化六个月执行时限,遏止未结案件增量不断积累的势头。专项活动结束时,案件实际执结率要达到35%以上。

(二)规范终本案件。2016年1月1日后立案的终本案件进行集中评查;建立健全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退出机制。

(三)化解信访案件。清理化解最高法院、省法院、市中院等交办、督办的执行信访案件。

(四)集中清理涉特殊主体案件。对涉党政机关、涉公职老赖、涉名人名企等未结案件进行集中清理,建立健全被执行人为特殊主体案件异地管辖长效机制。

四、时间安排

“夏季雷霆”专项活动自2017年5月10日开始,至2017年7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7年5月10日至5月15日)。要紧密结合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和我院执行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可量化、可操作、可评估的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层层传导压力,大力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2017年5月16日至7月25日)。要在全院范围内抽调人员、装备,用足用活各项执行措施,采取集中拘留、罚款、曝光一批,集中腾空、搬迁、交付一批,集中移送、公诉、打击一批,集中查控、拍卖、执结一批,强力抓好执行办案第一要务。通过集中宣传等多种形式,取得党委政府、社会各界支持,推进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打出执行权威。

第三阶段:总结表彰(2017年7月26至7月31日)。认真梳理活动开展情况,盘点存在问题,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为年底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提供正确的决策依据。活动开展情况要在2017年7月27日前上报上级法院执行局。

五、工作要求

开展“夏季雷霆”专项活动是省法院的一项重要决策,是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的一场重要战役,全院干警要认真学习贯彻省法院一系列决策部署,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专项活动纳入中心、摆上位置,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活动取得扎实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夏季雷霆”专项活动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军任组长,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孙俊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马国付任办公室主任,王书民副局长、宋飞副局长任办公室副主任。院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亲自组织,认真研究,精心部署,为专项活动集中调配人力、物力、财力,确保活动有力度、有声势、有效果。同时,要积极向党委政法委和人大汇报活动开展情况,争取领导、监督和支持。

(二)加大办案力度。要狠抓“一性两化”、“一打三反”工作落实,发挥全国法院“总对总”网络查控系统、网络司法拍卖系统功能,用足、用活、用好各种强制措施和手段,对隐匿财产、拒不履行义务的“老赖”,要硬起手腕,该曝光的曝光,该拍卖的拍卖,该搬迁的搬迁,该拘留的拘留,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打击,以强有力的措施打出执行声势,彰显司法权威;对执行难度大的钉子案、骨头案,要邀请代表、委员见证执行,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合力;要切实解决问题,尤其重点抓群众反映强烈的有财产而长期积压的案件、消极执行的案件、信访案件等,通过活动使一大批案件得到实际执结;要严守执行工作纪律,杜绝金钱案、人情案、关系案;要坚持“两手抓”,把专项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专项活动开展提升执行工作质效。

(三)搞好综合保障。要优先保障集中执行所需的车辆、执法记录仪、警械等装备,关心爱护执行干警,合理安排工作,为干警加班时用餐、休息创造良好条件,免除干警后顾之忧。要为执行队伍补充力量,成立执行警察中队,强化执行工作的警务保障。在执行办案过程中,要坚持依法文明执行,做好风险评估,制定执行预案,讲究执行策略,将思想教育工作贯穿始终,力戒简单粗暴执行,防止激化矛盾。执行人员要全程佩戴执法记录仪,收集好执法证据,遇到暴力抗法事件时,应当坚持“人身安全至上、社会稳定为重”的原则,快速果断处置,防止出现执行干警和当事人伤亡事件。 

(四)强化督导和统计分析。认真做好打击拒执犯罪、网络司法拍卖、执行信访、执行宣传、实际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等主要执行工作的统计分析,定期进行通报,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和典型案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要通过督导案件、巡回抽查、通报情况等多种方式加强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十个严禁”落实情况、“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自查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从严查摆问题,纠治作风顽疾,全面强化队伍建设;对工作敷衍造成不良影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五)开展舆论宣传。要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造势活动,树立执行法官新形象,营造良好执行氛围。要丰富宣传的内容,既要宣传大力支持、协助人民法院执行的正面典型,也要曝光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甚至是暴力抗法的负面典型,既要宣传个案的清理,更要宣传我院打击老赖、助力诚信的司法政策;要采用公益广告、大屏幕、曝光台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专项活动的相关情况,积极引导社会舆论,传递执行工作正能量。确定一名宣传联络员,专门负责提供新闻线索,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线索,要及时上报。

(六)总结表彰。深入开展执行办案竞赛活动,半年总结时,要对表现突出的执行干警进行表彰奖励,“夏季雷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干警执行工作绩效考核。

责任编辑:宋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