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相关精神要求,为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长期未结案件问题,提高审判效率,加强审判管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为大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司法公正、廉洁、为民的总目标,通过对超审限案件的专项清理活动,办结一批积案,找准案件久拖不决的主要症结,有针对性的加以解决,提高司法公信力。
二、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长期未结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有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担任,成员有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审管办,办公室主任由院审管办主任担任。办公室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信息收集处理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及步骤
(一)排查、上报(5月13日前上报)
院各业务庭室要在5月13日前完成对不论任何原因超过法定审理期限未结案件的排查工作,并于5月13日前要将这类案件的案件清单报审判管理办公室。
(二)督办、清理
院各业务庭室要按照排查出的未结诉讼案件清单,逐案督办、定期清理。对超过十八个月未审理完毕的案件,要做到掌握情况,分析原因,明确审理方案,加大审理力度,于2016年5月30日前清理完毕,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审结的,要逐案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以及督办领导,力争在合理时间内审结。2016年5月30日前,各业务庭室要将清理活动情况(包括主要清理措施、清理成果、未结案件不能审结的主要原因、工作方案等)及清理结果统计表报审管办。
(三)总结、整改
我院要结合此次清理活动,着重分析制约诉讼效率的主客观因素,找准造成长期未结积案的主要症结,探讨机制性解决办法。建立健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各项工作机制,抓好根本,打好基础,防止边清连“积”。要加强对审判管理工作运行态势的分析,正确研讨审判工作形势,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努力实现收结案良性循环。要继续深入推进审判管理创新,加强审判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信息化建设,以完善的管理制度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四、工作要求
(一)我院党组要高度重视此次超审限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经常研究解决清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需要向县委政法委汇报的,要及时汇报,要帮助排除阻力干扰,保障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严格按照方案的要求部署工作,认真填写台账及统计表。各审判业务部门应将案件台账及审结情况报审判管理办公室,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统计后统一上报,没有按照方案工作要求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年终绩效考核得分。
(三)我院要通过此项专项活动,收集办案从不超期的法官的经验,并对他们大力进行表扬;对办理案件超较多、责任心不强的法官要进行严厉的批评,必要时调离审判岗位,责令离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