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现将《内黄县人民法院重点案件执行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内黄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9日
内黄县人民法院重点案件
执行活动方案
为做好疫情趋稳向好形势下的执行工作,服务保障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济社会秩序,促进营商环境优化,保障当前重点工作推进,促进我院依法规范、公正高效、善意文明执行,提升执行工作水平,按照省高院、市中院的统一部署,决定自2020年5月1日起在我院开展重点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重点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自2020年5月1日开始,至2020年6月30日结束。
二、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党和国家发展大局与有力推进执行工作的关系,积极主动发挥执行工作职能,切实提升执行质效,依法保护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促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党和国家决策有效落实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力推进县内经济主体复工复产、复商复市,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工作目标
加强涉执重点案件的执行力度,促进涉疫情案件、涉中小微企业案件、涉金融债权、民间借贷案件、涉问题楼盘案件、涉民生案件、涉黑涉恶案件、党政机关、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的案件顺利执结。提升执行质效,创建守法、诚信、和谐的社会环境。
(一)加大涉疫情案件工作力度
对拖欠承担疫情防控任务相关企业、单位及个人债务的案件加大执行力度,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对当事人受疫情影响陷入困境或案件执行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力促执行和解,维护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发展。
(二)加大涉中小微企业案件工作力度
对于涉中小微企业的案件,要灵活采取执行措施,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三)加大涉金融债权、民间借贷案件的工作力度
对于涉金融债权民间借贷的执行案件,一定要平衡各方利益,穷尽执行措施, 充分利用2020年4月份组织的《敦促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加快案件执结时限,最大限度减少或避免造成双方经营困难,化解金融风险。
(四)加大涉问题楼盘案件工作力度
对于出现的涉问题楼盘的案件,要第一时间向院领导和执行局长汇报情况,并依靠党委、政法委领导,综合施策,运用多种途径进行化解矛盾,以执行促建设。
(五)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为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的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案款优先发放,应结尽结;不能按期执行到位的,通过释明、和解、司法救助等方式,促进案件执结,保障员工持续就业与企业发展共赢。
(六)加大涉黑涉恶等五类重点案件执行力度
对于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涉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特别是2019年立案未结的案件,要全部执结。清理涉党政机关的执行案件,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的案件,列明台账,6月30日前实际执结率要达到90%、涉及案款执行到位率达到90%。
(七)加大超长期未结案件的清理力度
对于超6个月以上未执结的案件,要建立案件台账,责任到各承办法官,加大执行力度,确保案件在2020年6月30日前全部执结。
(八)做好涉执信访案件化解工作
提高信访案件办理时效,特别是对于最高法院、省法院交办、督办的案件要高度重视,积极办理,确保在时限内完成。
活动结束前,“3+1”核心指标全面达标,执行完毕率、终结率等主要质效指标进入全省法院考核第一等次中。
四、方法步骤
1.建立重点案件台账。各执行实施团队、人民法庭要对涉重点未结的执行案件进行梳理统计,按照综合团队下发的台账模板,逐一完善相关案件信息。各执行实施团队、人民法庭要将台账内所有案件的进展情况于每周三下午下班前报送执行局综合团队,由综合团队汇总,建立总台账上报中院。
2.完成时限。6月1日前,完成涉党政机关、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未结的案件;6月15日前,完成超6个月以上未执结的超长期案件;6月20日前,完成涉黑涉恶涉职务犯罪转执行未执结的案件。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重点案件执行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王海军任组长,副院长张峰、刘晓峰、赵辉、尚留伟、党组成员张明霞、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马国付任副组长,各部门及人民法庭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行局,下设综合指挥组、执行攻坚实施组、宣传组、信访稳定组。
(一)综合指挥组
组长:宋飞,成员:执行局执行指挥中心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协调、执行力量的调配、统计、通报等工作。
(二)执行攻坚组
执行攻坚组负责案件执行的实施,完成活动要求的各项具体工作任务。下设6个小组,以执行局各团队为基础,每一个执行团队加一个人民法庭为一个执行小组。具体是:刘军伟团队和城郊法庭为第一组、谢晓越团队为第二组、都怀文团队和楚旺法庭为第三组、李庆彬团队和后河法庭为第四组、王红军团队和东庄法庭为第五组、李帅团队和井店法庭为第六组。
(三)宣传组
组长:宋琪,成员:李妙、宛姗姗。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
(四)信访稳定组
组长:崔晓朋,成员陈明伟。负责活动期间的信访稳定协调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重点案件专项执行活动,是省法院在当前疫情趋稳向好形势下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发挥法院执行工作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执行质效,为大局服务的重要举措,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在依法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下,坚持战“疫”和执行两不误。将保企业、保经济主体贯穿于整体执行工作中,用智慧、用责任心,用实际行动解决突出问题,努力使执行工作进入规范高效运行状态。
(二)依法审慎执行。一要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要从疫情防控大局出发,转变执行工作思路,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在依法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前提下,对被执行企业坚持“保障生产、依法执行”的原则,尽可能采取执行和解等方式,维持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能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二要稳妥采取执行措施。要合理选择执行财产,灵活采取保全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尽量不进行“死封”;严禁超标的查封和乱查封,严禁违规评估、拍卖财产及违规以物抵债。三要依法妥善采取强制措施。对确有履行能力但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甚至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要依法适用罚款、限制消费、纳入失信名单、限制出境等强制措施。四要严格规范纳入失信名单和限制消费措施,发现纳入失信名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存在错误的,要及时纠正;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的,要及时屏蔽失信名单信息。
(三)加快办案进度。一要快执快结。对已进入评估拍卖环节的案件,要加快进度,尽快启动拍卖程序;对当事人或案外人拒不腾房、影响处置交付的案件,由局务会讨论后妥善处理;对已拍卖成交的,及时分配、发放案款; 案件需要跨区域执行的,充分运用执行指挥管理平台事项委托功能,委托当地法院及时协助办理;二要加大财产查控力度。线上线下同时发力,综合运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和线下传统查控措施;加大律师调查令适用,所有案件都要明确向申请执行人释明律师调查令适用条件,口头释明的,要记入笔录备查,未予释明并记录在案的,不允许结案。三要对超期案件进行挂牌督办责任制。超期1年以上案件由院长挂牌督办,超期2年以上案件由中院院长挂牌督办,超期3年以上案件由省法院挂牌督办。超期3年以上案件6月底前未能执结的,将作为重点案件进行评查。
(四)依法规范执行。要把这次专项执行活动与今年以来开展的“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将规范执行的刚性约束贯穿活动全过程,确保每个执行活动和环节都符合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一要强化立案管理。严禁压案不立、控制立案、拆分立案,严禁为了美化指标批量立小标的案件或对同一执行依据立多个执行案件。二要强化流程管理。全面推进网上办案,同步做好线下办案与线上录入,所有流程节点要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完成,不允许随意变更、拖延执行。三要强化结案管理。严禁违规终本、违规终结、随意恢复执行,对确无财产可供执行,要及时依法终本;严格落实卷宗归档制度,案件结案后一个月内必须归档,恢复执行要更换承办人员。四要强化案款管理。所有执行案款必须使用“一案一账户”系统进行收发,案款到账后一个月内发放完毕。
(五)加强宣传和舆情监测,确保活动效果。宣传部门要组织好对本次活动的宣传工作,扩大工作的效果。同时,还要密切关注舆情,发现负面舆情的,要第一时间报告,确保及时妥善处置。一要加强当事人知情权的宣传。二要加强对执行不能的宣传,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做好执行宣传,讲好执行故事,引导群众理性看待市场风险,特别是因疫情带来的市场风险,理性认识和评价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凝聚共识,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要持续做好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见证执行,努力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与支持。
(六)加强检查督导,确保活动成效。综合指挥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确保各执行攻坚组工作同步推进,整体向前,一个也不能掉队。对工作开展情况每周进行一次分析、通报。对工作落后的团队或部门要及时督导,责任到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于不重视、措施不力、问题突出的团队和法庭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七)狠抓工作落实。一是要全面准确把握重点案件办理要求。二是要认真落实“三统一”管理要求,强化执行力量统一调配,通过执行信息数据监控,全面履行巡查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整改问题,推动疑难复杂案件执行。
内黄县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