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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敦促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专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15 22:26:58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策部署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切实加强县域内协作联动,强化信用惩戒,努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报经县委同意,县纪委监委和县法院决定在全县各乡镇开展“敦促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专项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乡镇党委政府要及时安排相关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活动的开展,及时与县法院进行对接,安排工作人员引导法院干警到各村庄在合适的位置粘贴关于严厉打击老赖的相关通告和清单,及时将压力传导给当事人。

二、乡镇相关负责人要安排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干部每天三次将通报在大喇叭进行广播,对未履行生效裁判义务的当事人形成强大心理震慑。   

三、乡镇相关负责人和村庄、社区干部要及时通知该村被通告的当事人,并协助法院干警进行现场以案释法,努力做好相关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当事人外出不在家的,要协助法院干警与其进行电话联络,并做好其思想工作。

四、各乡镇纪委书记和村居信息监督员要切实履行好执纪监督职责,每天监督是否广播三次通告内容,是否有人故意毁损通告等,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或者严厉制止,并及时与法院相关干警联系。

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对基层社会治理、本地营商环境、执行工作以及本次活动的重大意义有一个更加清晰的认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增强建设“法治内黄”、“平安内黄”“诚信内黄”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主动对接、积极配合法院这次执行活动,使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确保本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县纪委监委将对存在只传达部署不落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上落实差”等流于形式问题的乡镇、村庄、居委会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予以严厉惩处。



中共内黄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内黄县监察委员会


内黄县人民法院


 2020年4月15日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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