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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审慎采取保全措施 护航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21-04-16 17:46:11


    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体,也是社会发展的根基。作为审判机关,河南省内黄县法院贯彻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公正妥善审理涉企业民事案件,审慎适用对企业的财产保全措施,并研究制定《关于规范财产保全案件办理工作的若干规定》,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保全措施的运用作出规范:

    一是明确责任流程,坚持依法规范保全。明确立案庭、审判业务庭、执行局保全工作职责,细化规范财产保全的立案、裁定的作出、移交、送达、执行等程序操作流程,确保各部门权责清晰,各环节无缝衔接,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

    二是强化立案审查,坚决避免随意保全。在立案阶段,我院即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请事项、证据材料、身份信息、标的物性质及数额是否准确等,并要求申请人必须签署承诺书,坚决避免出现随意保全、超标的保全问题。

    三是贯彻“善治”理念,灵活合理保全财产。对财产明显超出裁定金额、保全裁定内容与被保全财产的实际情况不符等问题的处理进行详细规定,并要求对营运车辆等财产应当采取“活保全”措施,尽量不影响当事人的使用和经营。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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