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现代社会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我国青少年犯罪逐年呈上升趋势,青少年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民族的脊梁,其犯罪对社会和家庭的危害是难以估量的,因此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刻不容缓。本文拟就对当代我国青年少年犯罪多发的原因及如何应对谈一下笔者的看法。
一、青少年犯罪多发的原因
据有关统计资料表明,近年内,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其中十五六岁少年犯罪案件又占到了青少年犯罪案件总数的70%以上,笔者以为,青少年之所以有这么高的犯罪率,有来自社会、学校和家庭、自身的原因。
(一)社会方面的的原因
青少年生活在这个形形色色、五彩缤纷的世界里,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和观念势必对青少年造成不良的影响。笔者以为社会因素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主要有以下三方面:1、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一些消极的、坠落的观念也随波逐流,对我国的传统道德观念和评价标准产生冲击,侵蚀了青少年一代的心灵,导致一些青少年思想、行为的错位和偏差。2、在物欲横流、拜金主义思想严重的今天,一些不法不法分子利欲熏心,为了追求最大的利益,不惜以身试法,经营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文化娱乐中充斥着大量的封建迷信、凶杀暴力、淫秽色情以及其他有损人民群众健康的内容,对社会文化环境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污染,这种受污染的社会文化环境对涉世不深的青少年产生极大的消极影响。3、社会上很多的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上学的兴趣,使他们产生厌学情绪经常逃学。再加就业困难,使一些青少年整日无所事事,久而久之走上邪道。
(二)学校、家庭方面的原因
1、因受传统教育思想的影响,学校只注重对学生成绩的提高,而对于学生的思想教育不重视,这种应视教育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另外,一些学校歧视差等生现象严重,使这些学生从内心产生自卑感,造成心理扭曲。2、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教与家风对孩子的心理及行为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有些父母对孩子过分溺爱,充分满足于物质方面的要求,而忽视思想道德方面的的教育。再有就是一些“放任型”的家长,对于孩子不管不问,任其自然发展,孩子一旦面对社会不良现象,就失去了“免役力”。
(三)青少年自身方面的原因
青少年时期是心理发展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过渡时期,身心发展尚未定型,可塑性很强,拒腐蚀的能力较差。他们缺乏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自我约束力差,辨别是非的能力差,容易冲动,克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往往感情用事。部分青少年受社会消极因素的影响,形成畸形的价值观、人生观,成为违法犯罪的动因。
二、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一)全面加强青少年自身素质。提高青少年整体素质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根本途径。要充分发挥教育作用,坚持以德育为主,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围绕促进素质教育,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加大对青少年法制宣传力度。法制宣传是进行普法教育的一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有利于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增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让每个青少年从小就意识到,不懂法律、不遵守法律是不合格的人才。当然作为公平与正义象征的法院可以定期到学校传授法律知识,对青少年进行普法教育。
(三)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犯罪预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思想道德法制教育、预防违法犯罪,是家庭、学校、社会的共同责任。家庭教育是基础。家庭对未成年人负有养育的责任,家长负有法定的监护义务,要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正确的方法引导、教育子女。同时,家长与教师要加强联系,尽力预防子女不良行为的发生,一旦发现苗头性问题就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矫治。学校教育是关键。学校对在校学生负有教育和管理职责,学校要抓好预防犯罪教育工作。特别是对学生中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搞好调查研究,掌握学生的细微变化,把握思想脉搏。在教育中,不仅要向他们传授法律知识,更要培养他们的法律观念,要结合学生关系密切的案例进行专题教育,以案说法,以理说法,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社会教育是保证。社会承担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障职责,要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把相关法律的贯彻实施向学校和家庭延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青少年犯罪是不容忽视的问题,我们一定要各尽所能,加强重视和关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使青少年向健康有序的方面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