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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2021年1-12月民事案件发生率分布情况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建议

  发布时间:2021-12-27 17:30:56


截至目前,2021年内黄县法院民事一审案件共新收6584件,较去年同期增加21.21%。经统计,民事案件数量最多的是民间借贷纠纷、离婚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等。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几类民事案件的类型及增比态势  

2021年1-12月,我院新收的各类主要案由增长情况如下表:

案由

2021年新收(件)

占民事一审新收比例

2020年新收(件)

增幅

民间借贷纠纷

1373

20.85%

1478

-7.10%

借款合同纠纷

985

14.96%

411

139.66%

离婚纠纷

965

14.65%

785

22.93%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619

9.40%

697

11.20%

买卖合同纠纷

517

7.85%

517

0

从上表中可以看出,2021年1-12月份,我院新收民事一审案件中,“民间借贷纠纷”新收案件数最多,达1373件,占新收总数的20.85%,较去年同期下降7.10%;其次是“借款合同纠纷”,新收985件,较去年同期增长139.66%,此类案件增幅最大;“离婚纠纷”新收为965件,占比为14.65%,较去年同期增加22.9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新收619件,占比为9.40%,较去年同期增长11.20%;“买卖合同纠纷”新收为517件,占民事一审新收7.85%,较去年同期增长0%。 

二、案件变化原因分析  

(一)借款人与出借人法律意识淡薄。

一是有的借款人并非无力归还到期贷款,而是只顾自身利益,想方设法“拖债”、“逃债”,造成“贷款容易还款难”的局面,致使金融部门的贷款难以收回形成纠纷。二是有些企业、部门单位频繁更换法定代表人,且许多“新官”不理“旧账”,致使金融部门的收贷搁浅,只好诉诸于法律。三是经营管理不善,严重资不抵债。一些借款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处于停产半停产状况,亏损严重,根本没有清偿能力。从而使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得以迅猛增多。

(二)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的感情建立不牢等一系列原因导致离婚纠纷案件增加。

结婚时间的长短与年龄成正比例,年龄越小,其结婚的时间越短,夫妻之间的感情还不很牢固,加上年轻气盛,说离就离。但大部分都已生育了子女,孩子也比较小,认为孩子小越好办,对孩子的感情上不会有较大的影响。随着年龄的增大,结婚的时间越长,一方面夫妻的感情比较深厚,不易破裂;另一方面,随着孩子长大,双方更多的要考虑孩子的感情及其影响,也就会比较理智。年轻的夫妻离婚,大部分是因为因一方在外打工,本来婚前基础不牢,结婚的时间不长,夫妻如果一方外出打工或双方不在同一个地方工作,夫妻长期分居生活,感情就会慢慢变淡,很难经得起冲击。另外,外出人员一般年收入在1.5万—2万元,和在家乡的收入反差强烈,从而导致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变化。一旦有什么波折,极易导致离婚。

   (三)道路安全法规的宣传力度较大,交通违章查处力度大,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提高。

交警部门在处理事故的过程中,调解力度较大,最大限度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从而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减少。         

三、相关意见建议

 (一)提升司法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法院要从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公正高效审理合同案件、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等方面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从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等智慧法院建设,逐步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

  (二)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升群众法律意识

  尽管普法已经十余年,人民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还很不系统和透彻。只知有纠纷到法院诉讼,但在生活中,触雷防范意识仍不理想。因此,人民法院应在加强法律知识普及的同时,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多形式进行全民总动员,使全体公民逐渐培养成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良好习惯。

  (三)规范相应机制,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发挥人民法院在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中的主导和核心作用,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多种途径调处矛盾纠纷,将诉讼手段和非诉讼手段有效衔接,力争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充分发挥审判权的规范、引导和监督作用,完善诉讼与仲裁、行政调处、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机制,推动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组织和程序制度建设。


责任编辑: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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