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工作细则
为全面落实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要求,切实发挥执行指挥中心综合管理和服务职能,提升执行质效,实现执行工作模式的规范化、信息化、公开化。我院在执行过程中结合豫高法〔2020〕275号《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的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中相关内容,并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设立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我院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
第二条 执行指挥中心是执行工作的管理中枢和指挥机构,是兼具集约事务办理、繁间分流、数据监管、执行公开、指挥调度、决策分析等功能为一体的实体化运行工作平台。执行指挥中心通过信息化手段、集约化管理、服务和保障执行工作、管理和监督执行案件、指挥和协调执行力量。
第三条 执行指挥中心通过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执行指挥管理平台、案款管理等系统,进行节点监管,终本案件动态管理、执行质效统计分析、事项委托网络舆情督办、事项督办、执行会商、司法网拍督办、执行款物管理、应急调度、执行公开、执行实施突发事件紧急处置等工作。
第四条 执行指挥中心实行团队化、集约化管理。在指挥中心设立节点监控、文书送达、事项督办、网拍辅助、结案审核、案款管理、舆情处置等模块并指定专人负责,将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与执行团队办案模式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化和集约化优势,全面提升执行工作实效。
第二章 集约事务
第五条 执行指挥中心集中办理执行事项委托、受托工作。执行实施团队需要办理特定事项委托的,应制作好委托执行函及相应法律文书并移交执行指挥中心,由指挥中心负责事项委托办理的工作人员完成事项委托工作,并负责后续跟进和催办,受托法院的反馈的,应及时打印相关办理材料并移交执行实施团队。
执行指挥中心接收、审核、转发高级人民法院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转发的受托案件。需要委托法院补充材料的,由指挥中心与委托法院沟通,要求其在期限内补充材料;符合退回条件的,进行退回操作;对接收的受托事项,受托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应在期限内尽快办理受托事项,并在完成后及时将反馈材料在指挥管理平台回复委托法院
第六条 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在管理平台上接收、转发和落实上级法院督办事项、发布本院需督办事项,本院执行办案团队限期办结并逐级回复。
第七条 执行指挥中心负责舆情监管,对当日舆情进行登记、分析、识别、处置,经执行局负责人审签后及时移交案件承办团队或执行局办理执行信访案件的相关负责人。
第三章 案件管理
第八条 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案件繁简分流,根据财产查控结果、案件类型等因素,初步对案件繁简程度进行研判和分类,并将案件分配流转到相应执行团队办理。
第九条 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执行案件流程节点全程监管,对关键流程节点出现超期预警提示的,及时提醒办案人员采取相应执行措施,发现案件没有按时发起网络查询、发出执行通知书等关键性节点,有可能出现超期或节点信息缺失的,及时提醒执行团队办理或者纠正。
第十条 执行指挥中心负责终本案件动态管理,对拟终本结案的,审查卷宗材料和网上节点录入情况;已经终本的案件,由执行实施团队 专门负责管理,对执行指挥平台统查后下发的有财产线索需核实的案件列表逐一进行检查、核对和筛选,发现确需恢复执行的,立即交于相对应的实施团队交立案庭恢复立案并对查控的财产采取措施。
第十一条 指挥中心设立案件质效监督小组,由执行指挥中心综合团队每日通过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对我院未结案件流程节点进行审查;对已结案件执行情况和电子卷宗进行核查,重点对终本案件、终结案件、超期案件、超长期未结案件等进行监管。每日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对我院实际执结率、执行完毕率、实际执行到位率、终本率、终本合格率等主要质效进行监管。
第四章 统一指挥
第十二条 执行指挥中心通过可视化展示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应急值守系统、移动执行平台,对我院大型执行活动、疑难案件实施现场进行远程指挥;远程指挥由院领导、执行局局长统一负责。
第十三条 上级法院之间所部署执行指挥应用系统应互联互通,保持联络通讯顺畅;需要异地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出现突发情况,需要紧急支援的,逐级向中级法院、省法院报告,并由省法院或中级法院指挥中心统一协调调度。
第十四条 执行指挥中心根据办案团队需求,为需要通过执行指挥系统进行的执行会商、案件听证、调度等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第五章 决策分析
第十五条 执行指挥中心积极创新和使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等现代技术,研究分析本院执行工作运行态势,为领带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为法院执行工作持续发展提供数据支撑。
第十六条 执行指挥中心应当全面掌握本院执行案件总体运行情况,通过执行指挥管理平台“3+1”核心指标和33项质效考核指标数据,定期分析执行工作运行态势,了解执行案件收结案、执行质效、超长期未结案件清理等情况,找出执行工作的短板和突出问题,对执行工作开展提供预判和预警。
第十七条 执行指挥中心负责定期通报本院办案人员收结案情况、执行质效情况、流程节点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其他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等统计数据,为本院执行工作绩效考核提供数据支撑。
内黄县人民法院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