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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微信质证 方便快捷高效

  发布时间:2022-03-23 17:59:09



    结合当前疫情防控的要求,为了加快案件的办理速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3月23日上午,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法官胡淑芳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微信向原被告发送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胡淑芳添加当事人微信为好友后,向双方发送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照片,原被告在看到这些证据后,分别对该证据提出了质证意见,并通过微信反馈质证意见。通过这样巧妙的线上质证模式,不仅方便了双方当事人的案件办理,也符合当前的疫情防控要求,加快了法院案件审理进程。

    虽然疫情为我们筑起了一道无形的墙,隔开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但是无法阻隔心与心之间的联系。这也要求当下法官们打破传统办案模式与固有思维,不断开创新思路,巧妙运用互联网,以更便捷、更高效的方式,在注重保密性的要求下,通过微信沟通等方式开辟新的办案思路,更好地服务群众。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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