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后河人民法庭受理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原告魏某某起诉安阳贝利泰陶瓷有限公司,原告要求被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及一次性经济补偿金。
承办法官郝宁接到案件后,通过电话与原被告双方沟通,了解基本案情;同时,郝宁得知被告的代理律师因为
疫情原因,近期不能来开庭。为了尽快解决双方矛盾,郝宁决定网上开庭。4月20日,网上开庭顺利进行,审理中,郝宁了解到被告并没有与原告解除劳动合同,之所以暂时不让原告上班,是因为该公司按照内黄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令其停止生产的要求,调整了生产计划,员工轮休。在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郝宁耐心向原告释法析理,最终原告表示支持内黄县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理解被告作为企业的难处,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优化营商环境是县委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要求,着眼我县经济全面振兴作出的重大部署,内黄县法院深入贯彻上级要求,积极送法进企业,在处理涉及企业案件时,综合考虑双方诉求,考虑企业在疫情形势下的艰难处境,积极促成双方的调解,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