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诉源治理,实现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梁庄人民法庭积极落实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加强对当事人的调解力度,力争做到案结事了心结解。
韩某某起诉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直接判决并不难,但考虑到双方是亲戚关系,却因为几万元闹得要对簿公堂,伤的却是双方之间的亲戚关系。梁庄法庭工作人员决定尝试对双方进行调解,将矛盾化解在庭前,解决在萌芽状态。在了解到被告王某某因为摔伤骨折行动不方便时,庭长吕振江多次驱车到原被告家中进行调解,在对双方释法明理后,双方重拾亲情,最终,4月26日,在法庭干警的见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人民法庭是法院体系的“最末梢”,处于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前沿”,世界上没有解不开的心结,只有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问题,不断地换位思考,才能真正体会和了解当事人问题的症结并“对症下药”。在基层法庭从事审判工作,更要注重调解,才可以让当事人知法、明理、顺气,更好地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将纠纷化解在基层,促进社会和谐,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