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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出击 300万执行款秒到帐

  发布时间:2022-04-28 10:58:48



    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和恶意逃避金融债务行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办理涉企执行案件时,因案施策,用足用活执行措施,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帮助金融机构和企业解决司法问题,进一步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建立一个有借有还、恪守信用的金融秩序,营造一个更好地营商环境。

    2020年7月,内黄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因购买瓷砖向内黄县某银行签订了一份300万元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并约定利息,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内黄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没有如约偿还本金及利息,内黄县某银行起诉至内黄县法院。2021年8月24日,内黄县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责令内黄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内黄县某银行本金300万元及约定的利息。判决生效后,内黄县某商贸有限公司拒不履行判决,该银行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考虑到申请人与被执行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一方为民营企业,那么办理这个案就既要维护银行权益,又不能影响民营企业的正常运转。办案法官首先向内黄县某贸易有限公司负责人释法明理,说服其履行还款义务,但该公司并没有还款的意思。办案法官遂采取线上线下查控手段,发现了内黄县某商贸有限公司完全有偿还的能力,当即对其下发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再次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然而,内黄县某商贸有限公司仍不还款。为及时维护金融机构的合法权益,执行法官向内黄县某商贸有限公司下发罚款通知书,该被执行人摄于法律的震慑将300万元本金及利息共计360万余元打入内黄县人民法院专案账户,案件得以执结。

    在执行涉金融案件时,内黄县人民法院在保证执行强制力的基础上,秉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根据案件实际情况,以妥善化解矛盾为目的,更加主动、高效、灵活的化解纠纷,最大限度保障申请人债权,对有违诚实信用的企业起到警示作用,彰显法律的威严。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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