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审务公开 -> 法院公告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13 10:30:09


李青粉41052********)

来现发41052********):

本院受理的原告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被告来现发、李青粉、田丰收、王顺国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0527民初10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一、被告来现发、李青粉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内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人民币100 000元及利息、罚息。(2020年6月21日起至2021年6月21日止按月利率10.44‰计算;从2021年6月22日起至还清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5.66‰);二、被告田丰收、王顺国对本判决第一项所确定的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被告田丰收、王顺国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来现发、李青粉追偿。

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150元,由被告来现发、李青粉、田丰收、王顺国共同负担。

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二二年五月十二日

 

审理法院: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李红亚

联系电话:0372-7768040


责任编辑:张峰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