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大多数人都带着美好的愿景步入到婚姻的殿堂,然而相爱容易相守难,并非人人都可以相守以沫、恩爱一生。5月19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楚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夫妻和好如初,双双把家还。
原告苌某甲与被告苌某乙通过媒人介绍认识,双方于1988年举办结婚典礼,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三个子女均已成年。由于被告苌某乙入赘女方苌某甲家,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极其不同,婚后双方经常为琐事发生争吵。最近,因被告苌某乙索要原告苌某甲的手机密码,双方发生争吵进一步引发了矛盾。一气之下,苌某甲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与苌某乙离婚。
立案后,承办法官王秀丽在了解了案件具体情况后,认为双方已结婚三十余年且有三个子女,感情基础较好,只是没有及时有效沟通从而产生矛盾,于是决定进行庭前调解。王秀丽一边做双方当事人思想工作,帮助二人认识到自身在婚姻中的不足,平稳双方心态;一边电话联系双方子女帮助调解,努力稳定家庭和谐;同时邀请所在村委会参与调解,力求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最终在王秀丽的耐心、多次调解及宋村乡村委会共同参与下,原告表示愿意给被告一次机会,被告也表态以后要多关心原告,尊重对方,和睦相处。至此双方重归于好,原告自愿撤诉。
近年来,随着辖区婚姻家庭案件数量的不断增加,内黄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调解作为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重要手段,积极引导当事人构建良好家风,下一步,该院将以“能力作风建设年”为契机,不断完善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加大调解力度,运用多种调解方式,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类民事案件,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