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楚旺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化解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使原本反目成仇的朋友握手言和,一笑泯恩仇。
原告张某甲与被告张某乙系朋友关系,2020年4月因做生意,被告张某乙先后两次向张某甲借款共10万元,月息1.5分,并许诺到期后2笔借款和利息一并归还。借款到期后,张某甲多次催要,但张某乙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无奈之下,张某甲起诉至法院。
案件立案后,楚旺法庭诉前调解员孙喜全,通过电话积极向张某乙阐述相应的法律法规和借款人应该履行的义务,并着重讲解了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深入了解,孙喜全发现张某乙并非不还钱,而是因为做生意失败,外债较多,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考虑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孙喜全便尝试着采用调解的方式化解这起矛盾。经过孙喜全坚持不懈的努力,张某乙深感自己对张某甲的亏欠,拿出了具体的偿还方案。考虑到昔日的友情,张某甲同意了张某乙的偿还方案,双方握手言和,案件调解结案。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的矛盾,也使人民群众切实的感受到了法院干警的耐心细致和对群众的认真负责。自“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内黄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作为衡量和检验法院工作的标准,通过高效的工作态度和认真的服务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真正做到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