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5日是第51个世界环境宣传日,为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在县大公园开展“以法保护自然环境 以德创建社会文明 ”环境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期间,内黄县法院干警利用宣传版面展示案例,现场发放宣传页,解答群众疑问等方式向群众讲解了《民法典》《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别对“什么是三有保护动物”进行了解释,提倡大家在平时的生活工作中爱护环境、做到垃圾分类,倡导群众拒食野味、保护耕地,引导群众树立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严守法律底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同时还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及诉讼程序问题,提醒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学法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本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年来,内黄县法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立足审判职能,保护环境资源,打击破坏污染环境等犯罪,开展多样化的环境保护宣传活动,为文明内黄、生态内黄建设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