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家庭教育进行专门立法,同时标志着“依法带娃”时代全面开启。
近日,内黄县法院在审理一起高某聚众斗殴案中,发现涉案未成年人高某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与其监护人教育方式不当、履行监管义务不到位有直接关系,就监护失职情况向涉事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同时签订《家庭教育家长责任承诺书》,督促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职责。
案情简介:2022年5月,高某(化名)与张某(化名)因琐事产生纠纷后约架,在公共场合发生厮打。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发现,被告人高某的监护人长期外出务工,高某辍学在家无所事事,监护人未能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在生活中进行多沟通、多交流,了解高某的心理状况和日常交友状况,导致高某与社会不良人士结交,没有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沾染了许多不良恶习。
承办法官赵娜通过约见高某监护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之规定,向高某的监护人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尽到监护义务,做到言传与身教相结合。让高某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包容,帮助其更好的回归社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今后,内黄县法院将该项工作常态化,适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携手未成年人的父母共同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