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入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6月20日上午,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梁庄法庭邀请县人大代表刘文红旁听了王某某与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庭审。
上午十点,王某某与宋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庭审准时开始。在法官的主持下,当事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庭审中,人大代表严格遵守法庭纪律,认真听取案件审理情况,并做详细记录。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对本次庭审活动进行了评议并提出宝贵意见。县人大代表刘文红认为,整个审判流程紧凑高效,审判人员言行举止得体,庭审程序规范合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体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
旁听法院庭审是人大代表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和推动人民法院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方式。下一步,内黄县法院将继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法院庭审工作,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和建议,让法院工作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法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