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某与郭某本是十分要好的朋友,却因一笔钱而闹得不可开交。2018年,郭某因急需用钱向邱某借款十万元并出具借条一份,后因邱某催要,郭某陆续偿还了八万元及利息,余下的两万元直至借款期限届满后仍未偿还。经邱某多次催要,郭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邱某担心这两万元无法要回,于2022年6月15日起诉至内黄县人民法院楚旺人民法庭。
办案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系朋友关系,秉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的工作原则,决定对原被告双方进行先进行调解,以最优的方式化解矛盾。法官向当事人阐述民间借贷相关法律知识,并向被告郭某详细解答判决生效后原告可以享有的权利和被告必须履行的义务及拒不履行的后果。经过被告仔细斟酌后,向原告拿出了具体的偿还方案,分三次向原告偿还本金及所产生的债务利息,并于今年年底全部还清。原告考虑后同意了被告的偿还方案,并当场签署协议。该诉前调解案件仅用了6天时间。
人民法庭作为法院司法为民的“排头兵”,所办理的案件多为关乎群众日常生活的琐事。这些案件大多标的额较小,但因涉及邻里关系、夫妻关系等,因此处理起来更需要法官谨而慎之,既要达到法律效果,又要兼顾社会效果。在今后的工作中,内黄县法院将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从源头化解矛盾,切实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