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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依法收监违反矫正规定罪犯

  发布时间:2022-06-24 18:14:33



    “人已到,带好装备,准备收网!”没等罪犯反应过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刑事干警与司法警察已将其控制住——这是6月23日上午8时20分,该院刑事审判庭与司法警察大队共同组织的一场抓捕行动。

    罪犯张某某因妨害公务罪于2020年被内黄县法院判处缓刑刑罚,随后被移交安阳市某社区矫正机构进行矫正,但张某某仍心存侥幸,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在重点管理期间多次不按规定进行生物验证、电话报告、位置提交等矫正措施,且态度恶劣,嚣张跋扈。按照法律规定及相关程序,内黄县法院依法撤销罪犯张某某缓刑,对其收监执行原判有期徒刑的执行部分。根据该罪犯所在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反映,张某某脾气暴躁,不服工作人员管理,且身材健壮,有一定的危险性,给本次抓捕行动带来了一定的风险。

    经过周密部署,内黄县法院刑事审判庭法官与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密切联系,获悉罪犯张某某将于6月23日到矫正机构进行正常矫正,遂决定展开抓捕行动。行动前夕,该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刘伟平组织抓捕人员召开动员部署会,制定多种预案,确保一举抓获。

    6月23日,为了不引起罪犯张某某的怀疑,防止发生罪犯逃窜事件,该院刑事审判庭干警与司法警察大队将警车停放在远离矫正机构且隐秘处,司法警察埋伏于矫正机构二楼一个普通房间,再三确认张某某长相。8时18分,当张某出现时,埋伏的法院干警全体出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张某某制服,至此,对罪犯张某某的抓捕行动顺利完成。在完成体检程序后,张某某被依法收监执行。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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