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井店法庭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原告晁某与被告张某、任某原本是街坊好友,却因24万元对簿公堂。最终在调解员的耐心调解下,两家人冰释前嫌,重归于好。
在充分了解案情后,井店法庭调解员樊振宇以背对背的方式与原、被告分别进行沟通,向他们晓之以理、动之以情。首先,樊振宇从邻里关系的角度对双方进行开导,一方面告诉被告生意人要重守诚信,尤其是朋友在危难时对自己伸以援手,更要理解对方的不易,这样才能友情长存;另一方面,又开解原告,朋友一时有难要宽容对待,给对方一点时间。然后,樊振宇从法律的角度向双方讲解有关民间借贷的法律知识,告知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做到以案释法。最后,在看到双方态度有所缓和后,樊振宇向双方当事人提出了可行性较强的还款计划,引导双方协调矛盾。在樊振宇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各让一步,签订了分期还款协议,并握手言和。
为开展溯源治理,把非诉纠纷化解在诉前,内黄县法院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关口前移,注重办案质效,有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源头治理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