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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用诉前调解 化解离婚纠纷

  发布时间:2022-07-12 18:42:56


    “都说打官司耗时费心,没想到我的案件当天立案,当天解决,多谢你们费心了。”当事人刘某拿着民事调解书激动地对办案法官说。

    7月11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豆公法庭以“快立、快审、快结”的调解方式,通过诉前调解程序成功化解了一起离婚案件。

    原告与被告经媒人介绍相识,2005年举行婚礼,2008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双方性格不合,原被告经常吵架。原告曾于2021年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法院认为双方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依法判决不准离婚。此后双方一致分居至今,原告再次起诉离婚。

    案件受理后,调解员高珂、付娟随即展开了诉前调解工作,了解到原告离婚态度坚决,已第二次起诉离婚,调解员立即联系了被告刘某到庭当面进行调解。调解员在梳理了纠纷经过和争议焦点后,分别对原被告进行沟通劝说,双方均表示夫妻感情已在长期琐事及矛盾中消磨殆尽,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均同意解除婚姻关系,但就共同债权问题产生分歧。调解员就夫妻债权问题对双方进行耐心细致地调解,从情、理、法到道德层面对双方进行开导说服、感化教育,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努力,双方自愿协议离婚并就共同债权达成了一致意见。至此案件高效结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内黄县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推行全程调解模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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