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原告张某受雇于被告某某公司,在装货过程中跌落致伤。张某向法院起诉,主张被告公司赔偿医疗费等共计102491元。庭审前,内黄县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四级高级法官李随生耐心理清纠纷的来龙去脉,详细了解案情,为案件的审判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庭审中,双方分歧很大,一度剑拔弩张。李随生本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在全面摸清双方目的后,认真核查双方提交的证据,围绕案件争议的焦点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
为了帮助张某尽快得到医疗费,维系下一步治疗,李随生引导双方展开多轮调解工作。最终,在李随生的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被告某某公司同意将原告的医疗费、误工费等一次性付清,原告同意放弃部分主张。
内黄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为群众排忧解难,力促矛盾真正化解,纠纷彻底了结,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