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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领导带头办案件 促进审判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2-11-17 09:51:20



    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坚持落实“院庭长”办案制,同时通过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2022年以来,该院一审行政案件中已有66人次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11月15日上午,原告刘某某起诉内黄县人民政府、内黄县公安局不履行法定职责一案在行政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内黄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辉作为审判长审理该案,公安局副局长王合民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因原告及第三人在外地,该案件采取网络开庭的形式进行。

    为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庭审顺利进行,庭审前,赵辉认真审阅案件、分析案情、确定庭审思路为庭审做好充分准备。庭审中,赵辉以规范的庭审语言,严肃认真的态度主持法庭调查、举证质证等环节,针对案件的事实认定及适用法律组织双方发表意见,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权利。

    内黄县人民法院通过院领导带头办理行政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发送司法建议、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送法进机关等方式监督和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实现“官”“民”面对面处理纠纷,对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发挥了重要作用。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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