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东庄法庭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职能,调解了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不仅高效解决双方争议,更全力护航经济发展,为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9年8月,被告王某从原告内黄县某商砼有限公司处购买商砼料,后经结算,货款共计5730元,被告一直未予支付。案件受理后,工作人员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标的额较小,且争议不大,积极联系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出具了民事调解书。
该案仅用了4日便调解结案,不仅减轻了双方的诉累,而且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今后的工作中,内黄县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打造高效为民为企服务的法治环境,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持续发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