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积极适用线上多元解纷方式处理矛盾纠纷,让双方当事人足不出户完成案件诉讼,既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2022年4月,某混凝土有限公司与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混凝土买卖合同》,合同中双方对价款、质量、数量、交付方式等进行约定。混凝土有限公司如期将货物交付后,商贸有限公司未按照约定如期支付货款。2023年2月2日上午,混凝土有限公司到法院立案并申请进行诉前调解,人民调解员李银堂在了解案情后,积极通过电话、短信等通讯方式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表示因公司业务需要短期内没办法进行线下调解,希望能尽快解决纠纷,以恢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李银堂积极推荐双方运用人民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原告某混凝土有限公司表示理解被告某商贸有限公司的实际困难,同意被告提出的调解意见,并同意在签订线上调解协议后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最终,双方于2月9日达成一致意见,矛盾纠纷就此化解。原被告双方诉讼代理人纷纷夸赞内黄县法院诉前调解解纷方式高效便捷。
内黄县法院牢记使命、守正创新,服务企业健康发展,持续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内黄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强有力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