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代表委员联络工作,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3月2日上午,河南省内黄县法院梁庄人民法庭邀请县人大代表王振勇旁听了一起离婚案件庭审。
上午十点,张某某与董某某离婚纠纷一案庭审准时开始。由于被告董某某在外地无法到现场参加庭审,为方便当事人诉讼,快速高效审理案件,办案法官吕振江指导双方当事人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在线审理案件。庭审过程中,人大代表认真聆听双方当事人围绕案件争议焦点进行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关注整个庭审的程序规范、审判员的庭审驾驭能力等情况。整个庭审秩序井然、节奏流畅,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体现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庭审结束后,人大代表对庭审过程进行了评议。
旁听法院庭审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监督职责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和推动人民法院提升审判质效的重要方式。下一步,内黄县法院将持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法院庭审,主动接受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提高司法能力作风和业务水平,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