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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对背”+“面对面” 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05-22 18:59:35


    近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井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夫妻二人,在法官的反复调解下好聚好散,和平分手。

    邱某与王某于2010年经人介绍认识,同年10月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儿一女。由于婚前缺乏足够的了解,双方性格差异较大,婚后两人的生活并不和谐且矛盾不断。办案法官张永杰详细了解案情后,经研判认为采取调解的方法有可能化解双方较大的分歧,能有效避免矛盾的升级。于是对原被告双方分别进行调解。在背对背调解过程中,张永杰从对子女成长的角度想修复双方的裂痕,但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愿都十分坚定,在此情况下,张永杰决定尊重双方的意愿。在面对面调解过程中,张永杰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为双方进行调解,二人终于放下了积怨,并就离婚及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内黄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民生案件,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切实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公正与司法的温情。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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