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成功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的权威。
闫某某因做生意资金周转不开,自2017年开始连续三年向周某某借款共计41万元。后闫某某没有如约偿还,2022年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调解书生效后,闫某某没有按照调解书履行还款义务。
2023年4月,周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向闫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偿还义务,但被执行人闫某某仍未履行。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闫某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办案法官再次“出招”,立即向被执行人闫某某发出《限期履行通知书》及腾房公告,责令闫某某履行偿还义务,如不履行将依法对房屋进行评估拍卖。执行法官并多次对其进行警示谈话、督促其履行,并告知其不履行的严重后果。闫某某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主动与周某某联系,履行12万余元案款,案件得以执结。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内黄县法院将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创新工作方法,提升执行效果,积极履行审判职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