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现在就履行,能不能别拘留我。”被执行人张某某见到前来拘传自己的法院干警,当场表示马上履行。
2019年,张某某因周转资金需要,经中间人介绍向赵某某借款5万元。赵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1年4月向内黄县法院提起诉讼,内黄县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张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赵某某借款5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迟迟不予履行,同年6月7日,赵某某向内黄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谢晓越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后经双方协商于2021年7月达成还款协议,张某某一次性履行1.5万元后剩余案件款按协议时间分期履行。当张某某按协议约定剩余5000余元后便不再履行,认为法院应该也不至于为最后一点案款来拘留自己,便一直躲避执行。赵某不得不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3年6月14日,内黄县法院执行干警携带相关手续,准备对被执行人张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张某某眼看要被拘留,当即凑够5000元案件款履行了偿还义务。
法官提醒:请被执行人务必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继续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