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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我最行】和解后拒履行?法律不答应!

  发布时间:2023-06-19 18:24:04



    “法官,我现在就履行,能不能别拘留我。”被执行人张某某见到前来拘传自己的法院干警,当场表示马上履行。

     2019年,张某某因周转资金需要,经中间人介绍向赵某某借款5万元。赵某某多次催要无果后,于2021年4月向内黄县法院提起诉讼,内黄县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张某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赵某某借款5万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某迟迟不予履行,同年6月7日,赵某某向内黄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谢晓越多次与被执行人进行沟通,后经双方协商于2021年7月达成还款协议,张某某一次性履行1.5万元后剩余案件款按协议时间分期履行。当张某某按协议约定剩余5000余元后便不再履行,认为法院应该也不至于为最后一点案款来拘留自己,便一直躲避执行。赵某不得不再次向法院申请执行。

    2023年6月14日,内黄县法院执行干警携带相关手续,准备对被执行人张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张某某眼看要被拘留,当即凑够5000元案件款履行了偿还义务。

    法官提醒:请被执行人务必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内容履行义务,否则,法院将依法继续执行!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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