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院领导判后答疑 为败诉方解开心结

  发布时间:2023-06-20 15:28:43



    6月20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对一起人格权纠纷案宣判后,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尚留伟主动为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从法理、情理详细说明了裁判的依据,被告人对法院领导耐心细致的解释表示感谢,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

    该起纠纷源于一次网上购物。2023年3月22日,被告刘某从某网站购买了原告范某店铺中的一款手机壳。但刘某 收到手机壳后,却发现该手机壳无法使用,当即向范某申请退款。但双方在交涉过程中,意见发生了分歧,刘某在电商平台对话框中对范某进行了辱骂。4月17日,范某将刘某告上法庭,要求刘某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写不少于400字的道歉信,并支付自己精神抚慰金1000元。经开庭审理,承办法官结合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电子回单、物流信息截图等在案证据,进一步明确案件事实后,依法作出裁判。判决刘某支付范某精神抚慰金500元,并驳回了原告其他诉求。

    收到判决书后的刘某情绪较为激动,对判决内容极不满意。为及时化解刘某的不良情绪,尚留伟副院长结合情、理、法对其进行细致入微的解释,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最终,刘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一定吸取教训,并在法官的见证下履行了判决。

    在今后的工作中,内黄县法院将继续加强与当事人之间的沟通交流,持续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在判后答疑上下真功夫,提高裁判文书的公信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当事人对案件裁判的认可度、接受度。

责任编辑:宋琪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