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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源治理进行时】诉前调解加速度 当场履行显实效

  发布时间:2023-07-05 17:45:21


    近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调解员李林生成功化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赢得双方的一致好评!

    被告因承揽街道摊铺沥青混凝土工程需要,购买了原告某建筑材料公司的沥青料,双方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对沥青价格及支付方式进行了约定。原告依据合同履行交付义务后,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告支付货款。2022年10月10日,被告向原告出具一张结算单,后经原告多次催要,被告不断推诿,原告诉至内黄县法院,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商砼款及利息共计30余万元。

    调解员李林生在认真审查卷宗材料后,考虑到双方是生意伙伴,案件能在兼顾双方利益的前提下妥善化解为最佳。随后他以诚信合作为本案切入点,有针对性地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特别是对被告详细分析利弊。经过李林生的耐心调解,被告表示己方确实有履行困难,但是愿意尽力履行。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李林生的主持下达成调解方案,确定了还款数额,被告当庭一次性付清货款。至此,案件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均对诉前调解方式给予了极大的肯定。

    内黄县法院充分运用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为当事人节约了诉讼成本、节省了大量时间,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一次性为当事人解决了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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