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官的公正判决,多年未收回的货款终于有着落了!”2023年7月7日,当事人曹某某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了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后河法庭,对法官认真办案、为群众解忧表示由衷的感谢。
2023年6月,曹某某向内黄县法院起诉某公司欠其货款,并出具相关凭证。该院后河法庭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被告取得联系了解案情,被告声称因未找到入库单,不认可与原告之间还存在未结货款的情形。庭申时,被告方未到庭,原告提交的入库单照片、录音与介绍人陈述,能够相互印证被告欠原告货款49445元的事实清楚,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由此,法官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货款49445元。
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司法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激励,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知重负重,担当作为,用“热心、耐心、诚心”对待每一位当事人,认真办理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