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井店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为这场形同陌路的婚姻划上句号。
原告温某和被告王某于2018年10月10日登记结婚,育有婚生子温某甲。由于婚前感情基础薄弱,婚后生活琐事积压及日常矛盾摩擦,双方之间感情逐渐淡漠,甚至已经到了形同陌路的地步。2023年5月10日,原告温某与被告王某发生了激烈的争吵,被告王某一气之下回了娘家,并于两天后将孩子从幼儿园接回自己身边。原告温某愤而向内黄县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办案法官张永杰详细了解案情后,知晓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志都很坚定,但对孩子的抚养权有较大争议,张永杰决定将原被告双方请到了法庭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两句一小吵,五句一大吵,无法正常沟通,张永杰便对双方展开“背对背”调解的方式,分别对二人进行沟通。在调和双方矛盾的同时,张永杰还针对原被告婚姻存续关系期间遗留的各种问题寻求解决方案。经过张永杰耐心的释法明理后,双方矛盾逐渐缓和,都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和平结束了这段婚姻关系。
内黄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始终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妥善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民生案件,维护家庭和睦及社会和谐,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