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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机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2-05-10 11:59:29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院关于执行权运行机制相关要求,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决定对执行局办案模式进行调整,现制定调整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委员会1号文件精神和最高人民法院五年执行工作纲要,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结合我院执行工作实际,以智慧化为支撑,以“繁简分流、快慢分道、分段集约、规范高效、便捷透明、系统联动、责任到人”为导向,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的总原则,建立健全以执行法官为主导的执行实施办案团队工作模式,坚持法官主导、分工协作原则;坚持统筹管理、集约高效原则;坚持权责明晰、职责统一原则;坚持节点监控、成员监督原则,推动我院执行工作实现良性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执行机制改革”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陈珂任组长,党组成员、副院长尚留伟任副组长,执行局局长宋飞、政委温雷兵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执行指挥中心,具体负责改革的调度工作。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深化执行改革置于院党组领导之下,根据省高院《关于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结合工作实际,确保改革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法律导向。

    (二)突出重点。此次深化执行改革突出以执行实施为重心,以强化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执行团队专业化为中心。围绕智慧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流程节点管理、执行团队组建,深化改革,注重因地制宜与改革创新的平衡。

   (三)积极稳妥推进。注重改革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立足我院执行工作实际,妥善处理好改革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稳妥推进,保持执行工作稳定、队伍思想稳定。

    四、主要内容

    进一步深化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工作,按照“繁简分流、事务集约、快慢分道、规范高效、便捷公开、系统联动、全程监管、责任到人”的执行工作改革要求,整合执行资源,逐步建立以新型执行团队为中心,执行执行指挥中心、卷宗管理中心、集约事务团队、全力服务执行工作的机构配置模式。

    (一)全面实行“繁简分流、快慢分道”。根据首次网络查控结果,以有无足额财产可供执行、有无财产需要处置、能否一次性有效执行为标准,视财产查控及执行标的情况,将案件分为简易执行案件、一次性有效执行案件和普通执行案件三种类型。其中,一次性有效执行案件由局长协调执行指挥中心直接办理,简易执行案件和普通执行案件由执行实施团队办理。加强执行实施团队建设。建立以员额法官(执行员)为主导的速执团队、普执团队,按团队分工,实现简案快执、难案攻坚。

    (二)建立指挥中心“998”工作模式,形成事务专员机制。将原本由办案法官独自承担的财产线上线下查控等9类事务性工作,改由执行指挥中心集约化、标准化办理,从而大幅减轻了办案人员工作负担;执行指挥中心同时负责为办案人员提供8类技术服务,并承担繁简分流、案件质效等9项贯穿执行全过程的管理职责,提升了工作效能、保障了案件质量。

    (三)建立卷宗管理中心。在全面应用新的执行流程办案系统的基础上,以执行案件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为抓手,实现集中生成卷宗、信息实时共享。充分利用执行案件办理各环节材料的接收和审核,对执行过程进行监管,督导执行案件快速办理。

    (四)建立执行事务集约团队。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事务集约办理的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设立集中文书制作、送达组、集中财产查控组(事项受托、委托)、集中网络拍卖组、质效监管组、财产保全组负责集中办理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建立执行事务强制团队。建立执行强制团队(执行警务中队),负责集中办理拘留、强制腾退的实施。

    五、工作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抓好落实。本次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执行权合理配置和科学运行的若干意见》相关要求和省院关于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的相关要求而进行的调整,各执行实施团队及每位执行干警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确保落实到位。

    二是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实效。领导小组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将改革的工作细化,责任到人,优化内部的任务分工和职权划分,完善“人员分类、事务集约、权责清晰、配合顺畅”的执行权运行模式,确保不折不扣地完成本次改革。

    三是要加大督办的刚性约束。对于在改革中行动缓慢站位不高的实施团队及执行干警,要加大督促力度,确保各个环节在时限内完成。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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