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4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收到了一封来自拉萨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的感谢信,信中写道,“拉萨公安局经侦支队向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民法院快速高效、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致以衷心的感谢!”
2023年7月28日,拉萨市公安局通缉在逃犯罪嫌疑人王某某被浙江省义乌市公安局依法抓获,返回时却因王某某被内黄县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无法购买飞机票。2023年8月3日,拉萨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向内黄县法院执行局申请协助暂时取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限高”措施。由于《协助暂时取消被执行人限高信息函》邮寄需要一定时间,为全力支持拉萨市公安局工作,使犯罪嫌疑人早日押解归案,内黄县法院执行局主动提出接收拉萨市公安局电子版协助函,以迅速为该局办理相应手续。
接到电子协助函后,经内黄县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对被执行人王某某信息进行核查、确认无误后,第一时间对其进行“单次解禁”。解除“限高”后,拉萨市公安局成功为王某某购买了飞机票,犯罪嫌疑人与办案警官一同安全返回拉萨。返回后,拉萨市公安局对内黄县人民法院快速、高效的工作作风给予高度评价,来信表示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