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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黄县法院推行“四通报四评判”工作机制促审判质效提升

  发布时间:2012-10-24 11:47:30


  今年以来,内黄县法院积极创新审判管理办法,推行四通报四评判工作机制,促进绩效考核各项指标有效提升。今年1月至10月份,该院基本实现了主要指标“三升三降”的任务目标,与去年同期相比,结案率、调撤率、一审服判息诉率分别上升了5.1、3.8、4.6个百分点,发回重审率、改判率、案访比下降了2.3、3.5、2.8个百分点。

  一是通报案件办理进度,评判各项办案指标。每月上旬确定各业务庭预收、结案件任务,中旬进行报结案件统计分析,通过分析各业务庭的收结案件情况,下旬对各业务庭各项办案指标进行排名通报,对结案率低、调解率低和结案不均衡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向院党组说明情况。

  二是通报案件上网工作,评判案件录入情况。审管办不定期对各业务庭案件录入情况进行检查评判,对照卷宗材料检查案件信息录入质量,查看录入信息是否及时、准确、完整,是否存在超期审理情况,程序处理是否恰当等,并在全院通报排名,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三是通报文书撰写质量,评判法官业务水平。严格落实文书评查制度,每月由审管办组织力量对各业务庭报送的文书逐一评查,并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确定等次向全院通报,并将此作为年终评选办案能手、调解能手、优秀工作者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督促法官提升业务水平。

  四是通报案件评查结果,评判改判发回原因。审管办每月对改判、发回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并具体量化打分,作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鉴定意见。对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以及违反审判管理规定情形案件的原因进行研究分析,提出解决建议,形成书面通报向全院公布。对经审判委员会研究确实存在错误的案件,严格进行错案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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