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调解员史海聚成功调解了一起闺蜜之间因借款发生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使原本要对簿公堂的二人化干戈为玉帛。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常以“闺蜜”互称。2021年2月,被告因资金困难陆续向原告借款共28万元,双方约定利息1分2厘。直至约定还款日期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迟迟不予还款,无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28万元及利息2万元。
史海聚认真研究案情,考虑到双方关系曾为好友,感情较好,具有调解的有利条件。为了挽回这段友谊,减少当事人诉累,史海聚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调解过程中,被告对案件事实及标的予以认可,但解释她因资金周转困难,确实无力一次还清,请求分期付款。原告对此情绪激动,称两年来,被告对于催款一事不予理睬,这种不回应不负责的行为很是让人生气,强烈要求被告一次性付清。在倾听双方诉求后,史海聚结合双方的实际情况及争议焦点,采取缓和的调解办法,以各自困境、双方友谊为出发点,“背对背”得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经过一个小时细致地思想疏导,双方当事人的态度均逐渐缓和,被告对自己不还款不回应的态度表示歉意,原告对被告背负欠债压力较大的处境表示理解,双方对诉求都做出了让步,最终达成分期付款的一致意见。
内黄县法院努力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