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就把拖欠的工资全部结清了,法官,太谢谢你们了!”
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井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当事人送来一面锦旗表示对法官的谢意。
原告三人与被告约定于2014年10月份到2016年1月份,在马上乡光伏电厂进行开沟项目,需施工19 800米,商定价格每米1.4元,共计27 720元。被告于约定期间共计支付工资3次,金额为21 000元,剩余工资尾款6720元未及时支付,后经多次催要未果,原告三人将其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张永杰受理此案后,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情,发现被告有主动调解意向,遂与原告约定时间到庭调解。因案件涉时间过长,原告三人有一定怨气,调解过程一波三折,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劝解,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顺利化解。
下一步内黄县法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厚植爱民情怀,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时刻做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