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内黄县人民法院井店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原、被告系朋友关系,2020年前后,被告周某因资金周转向原告王某分几次借款,共计11万元。后于2020年12月23日再次向王某借款6000元,王某使用微信转账给周某。至此,周某共欠王某116 000元。王某多次向周某催要,但周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王某无奈将其诉至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张永杰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为让双方消除隔阂、延续友情,遂决定先组织原、被告双方到庭进行调解。张永杰运用多年办案积累的经验,从情、法、理等多个方面入手进行释法明理,特别是对被告周某进行教育:“别人在你困难的时候出手相助,应该心怀感激之情,有了钱马上偿还,诚信是做人的根本。”最终,经过张永杰的不懈努力,双方对还款一事达成一致意见,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内黄县法院将不断强化为民情怀,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事实、解难题,以公正、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