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士作为社会特殊困难群体,需要全社会特别的关心和关爱。内黄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保障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士提供法律帮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2023年9月5日,原告崔某某向井店法庭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徐某某离婚,了解到两名当事人系残疾人,承办法官张永杰对这一案件格外慎重。经过调查得知,原、被告在2020年2月份经人介绍相识,同年3月6日举行了婚礼仪式并开始共同生活,4月17日登记办理了结婚证。原告提出的离婚理由是双方没有建立起良好的夫妻关系,感情已经破裂,要求离婚。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经法官协调,双方最终同意在监护人的监护下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法官张永杰向双方进行释法明理,讲清利害关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张永杰的耐心解释,双方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以调解方式结案。
内黄县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把维护人民利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执法办案工作的方方面面,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