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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线上调解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3-10-10 16:49:37


    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利用互联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

  2021年9月,原告安阳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安阳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签订装修施工合同。约定被告公司项目中残疾人就业培训基地室内外装修由原告负责。此后,原告如期进行施工,原告前期就该施工装修投入人工及材料约55230元。后因被告公司资金出现问题,该项目后期无法正常进展,但原告前期支出款项,被告迟迟未予给付,遂诉至内黄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牛砚洲第一时间与原被告法定代表人取得联系,并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决定采用原告线下、被告线上的方式进行庭前调解。调解过程中,牛砚洲耐心向原被告双方讲述施工合同相关法律条款,并就案件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为双方当事人提供解决方案。经过牛砚洲的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通过互联网法庭签署了调解协议。至此,该起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内黄县法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利用线上加线下的办理方式,极大地缩短了案件的办理时长,帮助企业排忧解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快速高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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