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送达后,案件“结案”了,但法官的司法服务并未止步,要将释法明理延伸到判后,推动案结事了,真正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让当事人赢得明明白白、输的心服口服。
近日,内黄县法院行政审判庭受理了一起给付工伤保险金案件,原告张某某诉被告县工伤保险中心给付工伤保险金一案在行政审判庭开庭审理,经查明事实、质证辩论等环节,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判决书送达后,内黄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明霞对当事人进行了判后答疑。答疑过程中,张明霞认真听取当事人对案件的疑惑,并耐心解答他提出的每个问题,为其释法析理,最终使当事人消除了疑惑,对法院的判决表示了理解。
审判的目的不是一判了之,而是要化解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维护社会和和谐稳定。内黄县法院将持续开展判后答疑工作,努力做到“有疑问、必答复,有答复、必及时”,不断促进矛盾纠纷的实质性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