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博是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这要按照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涉嫌赌博罪;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2021年1月,沈某某、周某某、司某某先后五次组织来某某、柴某某等百十余人以牌九为赌具聚众赌博。期间,宋某某、闫某某、史某某、王某某、马某某、邵某甲、邵某乙,为赌场寻找场地、站岗放哨及运输、采购赌场用品、赌场提供资金、接送参赌人员。经查,赌资30800元,侦查机关已上缴国库。该赌场共抽头渔利9000余元,被告人沈某某、周某某、司某某三人均分。王某某、邵某甲、邵某乙、马某某自首,十名被告人到案后均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周某某、司某某、宋某某、闫某某、史某某、邵某甲、马某某分别退回赃款,公安机关已上缴国库。
我国《刑法》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内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十名被告人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其中,被告人沈某某、周某某、司某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其余七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和辅助作用,系从犯,应从轻处罚。案发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的四名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十名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认罪态度好,依法可从宽处理。该院遂依法判决:十名被告人犯赌博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至五千元不等。
因此,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其行为构成赌博罪。对不以营利为目的进行带有少量财物输赢的娱乐活动,不得以赌博罪论处。内黄县法院提醒您:万恶赌为首,害人又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