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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枫桥经验” 高效调解案件

  发布时间:2023-10-25 17:29:40


    10月23日,内黄县法院梁庄法庭法官成功调解3起案件,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该三起案件的被告均为黄某军,三起案件标的额共计30余万元。三原告与被告均为朋友关系,2019年被告因做生意资金周转所需分别向三原告借款80000元、208000元、20000元,约定一年后还清借款,借款到期后,被告并未按约定偿还借款,原告多次催要未果,故诉至内黄法院。该三起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及时与三原告及被告沟通了解案件事实,该案件事实清楚,直接判决并不难,但考虑到原被告均系朋友关系,承办法官尝试通过调解解决双方的矛盾,修复因金钱债务纠纷带来的友情裂痕。承办法官利用下班时间将三起案件的当事人传唤至法庭,对当事人从法理及情理等方面进行调解,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最终三起案件的原被告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分期偿还三原告借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下一步,内黄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办理辖区涉民生案件时,坚持细心耐心调解,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倾力守护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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