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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我最行】为企解忧办实事 送上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3-11-03 17:32:08



    近日,安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代表手持写着“不忘初心执法公正 办案高效为企解难”的锦旗,送到了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刘鑫同志的手中,以表谢意!

    2022年安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与刘某签订货物运输合同,约定由刘某将一批货物按约定安全运往目的地。在运输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导致货物受损,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刘某应当对该批货物造成的损毁承担赔偿责任。可刘某迟迟不予赔偿,安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遂向内黄县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于2023年5月依法作出判决,责令刘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安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损失款共计149851.6元。

   判决生效后,刘某一直未履行赔偿义务。9月19日安阳市某物流有限公司向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内黄县法院立即向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偿还义务。执行期间法院多次对刘某名下的财产进行调查,并冻结了刘某名下银行的零星存款、网络资金。为使该笔赔偿款早日到位,刘鑫多次与刘某进行沟通,向其释法明理,讲清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后果。刘鑫多次以情理与法理相结合的方式向刘某释法明理,最终使其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14余万元的案件款缴纳完毕,该案件得以执结。

    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当事人对法官司法工作的肯定,更是一种激励。在下一步工作中内黄县人民法院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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