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砚洲,男,1985年11月15日生,汉族,内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2008年10月份进入内黄县法院工作,长期工作于基层法庭。2019年6月份机构改革后,任东庄人民法庭庭长职务,在担任东庄法庭庭长职务期间,工作量、工作成绩一直位于全院第一名,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一致好评;2022年11月,该同志为该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负责人。该同志的主要表现为:
一、进取上进,工作政绩比较突出。2019年该同志到任东庄法庭后,整顿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夜以继日的工作,办案数量位于全院第二名,结案率一直保持在全院第一名的好成绩,在十三项考核指标中9项位于全院第一名,无落后指标,被安阳市中级法院嘉奖为全市办案标兵,在内黄县法院获得先进个人、调解能手、优秀集体等九项荣誉;2020年,该同志再接再厉,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教训,2020年共审结、执结案件784件,结案率为98.91%,结案率位于全院第一名,首执案件的结案率为92.4%,审理结案率及执行结案率在全院达到了“双第一”的成绩。该同志不仅办案数量多,办案质量同样优秀,在审理案件中,办案平均用时平均仅为27.3天,发回重审率全院最低;在执行案件中,实际执结率、首执案件平均用时率、首执案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均位于全院最前列,该同志负责的审判及执行工作有效的促进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院党组的一致好评,2021年,该同志带领东庄法庭审理案件654件,执行273件,审结执结案件927件,结案率达到了100%,全年无发回、改判案件,创造了新的历史成绩,受到了院领导的一致肯定,被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个人三等功。2022年11月份,该同志调到立案庭工作,在短短2个月内,立即扭转了部分落后指标。疫情期间,立案庭作为窗口单位,面临人员不足的问题,该同志继续发扬不怕艰苦的精神,带领立案庭同志加班加点,克服种种困难,保证了立案工作的顺利进行!受到市中院的表扬,有力的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二、团结同志、具有较强的集体凝聚力。在该同志担任庭长职务以来,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善于团结同志,具有正确的集体观、大局观,勇于牺牲个人利益,不争名夺利、不计较个人得失,任劳任怨、扎实工作,最早一个上班,最后一个下班,做到了模范带头作用,该同志深受同志们的拥护,其带领的庭室均形成了一个风清气正、努力向上的良好工作团队,带出了一个奋发向上的集体。在2019年志2022年优秀集体评选活动中,连续三年以绝对优势的票数当选为优秀集体第一名!
三、勤政为民、群众基础较好。该同志自工作以来,长期坚持在基层工作,在基层法庭扎根十年,有丰富的群众工作经验,对处理家事及民商事案件有着丰富的经验,在工作中,办实事,求实效,能够广泛听取当事人意见,耐心做好判后答疑工作,在2019年、2020年、2021年均为全院优秀调解能手,受到群众的好评。
四、廉洁奉公、宗旨意识牢固。该同志在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自觉遵守党中央有关廉洁自律方面的有关规定,能够发扬吃苦在前、享乐在后的优良传统,严格规范自己的生活,保持了一名干部应有的品格。在2019年及2022年三年中,其带领的庭室全庭没有一名干警受到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