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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动销售”+“和解偿债” 巧解债务危机

  发布时间:2023-12-19 17:41:47


    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郭卫锋收到当事人手书卷幅,赞道“掌上千秘史,胸中百万兵”。这源于郭卫锋庭长化解的一起债务纠纷。

    2011年,程某向某超市公司出借款项170余万元,2017年到期结算后,该公司下欠程某本息共计230余万元。甲置业公司承受该超市公司的债务,承诺以乙置业公司在建商品房抵账,并向程某出具载明相应房款金额的收款收据。截止2023年,程某债权权益未获清偿,将该某甲置业公司及某乙置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与二公司解除案涉商品房买卖合同,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

    审理过程中,甲置业公司辩称与程某不存在债务关系,要求追加实际债务人某超市公司为被告。乙置业公司辩称与程某无经济往来。办案法官郭卫锋认为,该案名义上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实际上是借贷的债权债务关系,且系因债权债务转让引起的以房抵债纠纷;甲置业公司与乙置业公司法人系同一人,二公司在工作人员聘用管理等方面存在混同。经判断,该案金额巨大、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复杂,且与企业公司利益息息相关,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且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发展,郭卫锋庭长决定采用“能动销售”+“和解偿债”模式,一次性化解企业的债务纠纷。在郭卫锋的不懈努力下,找到了案件原被告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并帮助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程某选定涉案商品房,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两年内代售该商品房,以待售款项偿还借款;如超出代理销售期限,甲公司与乙公司配合程某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手续,涉案商品房归程某所有。至此,双方和解息诉,目前该案正在履行中。

    当事人认为郭卫锋庭长的此次纠纷处理,厘清法律“谜团”,探究纾困解危之道,不亚于古人的“胸有万壑,伏胜千里”之风,遂手书“掌上千秘史,胸中百万兵”以赠,赞其“公平公正”、“护法守法”,不愧“人民卫士”,遂送上手书卷幅以表谢意。

    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经常会面临各种法律困境,尤其是债务困境让企业苦不堪当。如不能有效化解企业债务困境,企业会陷入生产被动,甚至会产生“躺平式负债”,陷入一次又一次的诉讼纠纷,恶性循环之下,最终导致企业经营困难,企业彻底“躺平”。本案中,郭卫锋庭长在厘清法律事实问题的基础上,多方调研企业经营模式,探析以能动销售+和解偿债的方式,提出化解债务难题的方向与建议,一是能够推动企业积极偿债,最大限度减少债权人损失,二是也能让企业采取有效能动措施,弥补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债务漏洞,重焕新生。该调解意见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同意,最终该案和解息诉,达到共赢。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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