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关系是生活中常见的一种社会关系。正所谓“有家必有邻”,邻里之间本应和睦相处,可老王却与邻居大打出手,这是怎么回事呢?
王某某与刘某某家宅相邻,因一件小事双方发生争执,在争执过程中,王某某向刘某某扔砖头,导致刘某某左小腿受伤住院治疗。经公安机关鉴定,刘某某的损伤为王某某扔砖时造成。为维护自身合法利益,刘某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某赔偿医药费、误工费等共计8189.31 元。
内黄县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材料,可以认定原告受伤与被告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依照法律规定,并结合本案有效证据确定,原告各项物质性损失共计3889.28元,故判决被告王某某赔偿原告刘某某物质性损失共计3889.28 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内黄县人民法院提醒您:远亲不如近邻,近邻不如对门。邻里之间发生矛盾在所难免,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双方可以坐下来协商解决,实在不行,也可以请村干部进行调解,切莫动手,一失手成千古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