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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我最行】终本续管护民生 高效执行受赞扬

  发布时间:2024-03-06 16:21:07



    为进一步推进执行权运行机制改革,推进终本案件良性运转,内黄县人民法院为终本案件配置了“专职管家”,实现“唤醒”终本案件专业管理、动态管理,打消当事人“案件终本后没人管”的顾虑,更好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3月4日一大早,申请人耿某某手持一面写有“执法如山扶正义 办案廉明为人民”的锦旗,快步递向执行干警苏恒洋以表达谢意。这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曾于2023年2月被终结本次执行,原本以为结案无望的申请人却在近日收到了法院的电话,得知自己的案件即将执行完毕。2003年到2007年期间,某单位因资金紧张共向耿某某借款180000余元,并立下字据。后耿某某多次索要无果,于2022年4月向内黄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责令某单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耿某某借款共计184210.62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单位却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2022年10月,耿某某向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办案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责令其履行偿还义务。但由于该单位资金困难,无法履行还款义务,办案法官只能冻结其名下账户,在穷尽所有措施后于2023年2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该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按照被执行人所属辖区分案原则,内黄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为该案件安排了“专职管家”进行监管。经过不断的调查、监控,执行干警苏恒洋发现该单位近期将收到一笔资金,但由于其账户被法院冻结,该笔资金没有打入其专户上,而是被打到了其它账户上。苏恒洋着手对该笔款项进行详细的调查、核实,最终确定该笔款项为该单位所有后,立即向该单位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并将收款账户一并进行了冻结、划拨。拿到案件款后的耿某某非常开心,不停得向苏恒洋及执行团队表达感激之情。

    终本不是终点。内黄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完善终本案件维护机制,最大限度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让终本案件“动”起来的原则,确保终本案件有人管、管到位、管到底。

责任编辑: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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